鄉公所是本鄉行政中心,其任務在推行地方行政事務,執行上級委辦事項及鄉民代表會之決議為主,而經常性工作則為衛生保健、村民大會、社會福利、改良民俗、鄉村整建、國民教育、農漁工商、水利交通、地方建築、財稅收支、自衛組訓、役政動員等。
本鄉於民國四十五年七月實施戰地政務,依照「金馬戰地政務實驗區縣各級組織大綱」之規定:
鄉設鄉公所,置鄉長一人,由縣府遴選派充,受縣府之指揮監督,綜理全鄉公務,置副鄉長1人,襄助鄉長處理公務。
鄉公所得設下列各幹事,分掌各項事務。
一、民教幹事:掌理一般行政、地政、文化、教育、衛生、農政、禮俗、救卹、人事、及其他有關民政、文教事項。
二、經建幹事:掌理農林、工商、水利、漁牧、交通、合作、財政、糧政及其他有關建設經濟事項。
三、警衛幹事:掌理民防組訓、保安、保防、消防、役政、軍民合作、軍人家屬優待撫卹、人力管制、及徵借等事項。
四、事務員:掌理庶務、出納、保管、運輸等事項。
另外,鄉公所設鄉務會議,由下列人員組織之:鄉長、副鄉長、幹事、事務員、鄉國校校長、其他經鄉長指定人員,會議有關之村里長得列席。
隱私權保護政策|
網站安全政策 |
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|
版權所有 © 連江縣莒光鄉公所
地址: 211 連江縣(馬祖)莒光鄉青帆村74之2號 • 電話: (0836) 89146 • 傳真: (0836) 88164
服務時間: 週一至週五 8:00~12:00;13:30~17:30 • 週六、週日、例假日休息
網頁更新時間:2025-07-17